无处不在的“光污染”让人身心疲惫

2013-11-23 admin1

  你是否曾被城市中的广告灯、霓虹灯、探照灯刺痛双眼?你是否在城市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大理石的反射光线下头晕目眩?你是否在长期使用电脑后眼睛干涩难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光源的不断增加,“光污染”这个听起来有些陌生的词汇,近年来已潜入我们的生活,影响着人类的健康。

  据某媒体报道,香港东方之珠附近光污染超标1200倍;还有媒体在今年4月报道了一名2岁半男孩玩1年平板电脑致近视500度的新闻,引发了民众对光污染问题的关注。这些光污染不但让人眼晕,更为城市增添了“噪色”,就像城市噪声污染一样,成为另一种影响身心的污染源。

  

滤光片

  无处不在的潜伏“光”危害

  一般来说,影响自然环境,给人类正常生活、工作、娱乐、休息带来不利影响,损害人类观察物体的能力、引起人体不适和损害健康的各种光,都可归类为光污染。现今,光污染主要分三大类: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

  装饰考究的办公室,常常是光污染的重灾区。建筑材料和涂料装饰,反射的光线大多明晃白亮、夺目炫眼。而且现代化办公离不开电脑,有些上班族的电脑从早开到晚,屏幕一直亮着,让上班族身处“光污染”的环境。在白亮环境下长时间工作的人,视网膜和虹膜都会受到程度不一的损害。换言之,眼睛酸涩疲劳,其中很可能有办公环境的一份“功劳”。长此以往,头昏心烦、食欲下降、情绪低落就会找上门。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角膜学组副组长孙旭光说,电脑视疲劳也叫“屏幕终端综合症”。尽管医学界目前对它的界定仍有争论,但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它已经越来越多地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办公室白领 “视疲劳”,无疑会影响到其思维能力、工作效率;司机的“视疲劳”会引发交通堵塞,甚至造成生命危险。

  人工白昼,我们更不会陌生。夜幕下的城市,霓虹闪烁、店牌光亮,巨大的建筑被束束强光衬托。简言之,黑夜已被遗忘在故纸堆,只剩下这人造白天。人类适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身体里的“生物钟”跟着太阳走。天黑时,“生物钟”开始调节神经,使人渐入睡眠状态。如果夜如白昼,“生物钟”就会被错误信号所引导,让人难以安眠。时间久了,势必影响健康。

  职场人白天的生活要有条有理、有声有色,夜晚也不得闲,出入商业酒会、豪华会所。撇开饮酒熬夜不谈,绚丽四射、昏幽的各式灯光,就害人不浅。会所里黑光灯、旋转灯、荧光灯、频闪的彩色光源构成了彩光污染。

  “黑光灯发出的紫外线强度大大高于阳光,人体如长期受到这种黑光灯照射,有可能诱发白内障、鼻出血甚至导致癌症。”国家中西医结合肿瘤重点学科、南京军区福州总院肿瘤科主任医师欧阳学农说,频闪彩色光让人眼花缭乱,既不利眼,还干扰中枢神经,让人头晕目眩,皮肤细胞加速老化,甚至出现恶心呕吐、失眠等症状,导致亚健康,以及对心理健康、精神健康的不利影响。

  个人加强预防光污染

  人类依赖这个有光的世界,因此彻底杜绝光污染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尽可能降低光污染的危害。

  北京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曾经做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视屏工作者中60%感觉视疲劳、视力下降,20%至30%有骨骼肌损伤等症状。过去青光眼、白内障都是以老年人为主,如今20至30岁就患上青光眼、白内障的屡见不鲜。而且白内障大都从中间长起,直接阻挡视线。其主要原因就是电脑与互联网的发展让更多年轻人有了过度的视觉疲劳。

  针对光污染造成的视觉疲劳现象,有关专家提醒,应把电脑屏幕的色调和各种菜单的窗口颜色调为豆绿色,能让眼睛在对着屏幕时感到舒适。在电脑前工作,要多眨眼,工作1到2个小时,最好让眼睛休息一下,尤其是不要长时间、近距离盯着电脑屏幕。长期在电脑前工作的上班族,也不适合戴隐形眼镜。眼睛疲劳时,可以把双手搓热放在眼睛上热敷,或是用热毛巾轻敷眼睛四周,这样可以缓解眼睛的疲劳感。

  对于建筑材料反光和灯具造成的光污染问题,笔者采访了国内绿色科技地产企业朗诗地产的负责人。据他介绍,家庭装修时,少使用白色和金属色等反光强烈的瓷砖或磨光大理石,如果安装了明亮的抛光砖,平时就应尽量开小灯,避免产生眩目的反射光线,把光污染降至最低。柔和的白炽灯、镜面白炽灯及荧光灯造成的“光污染”影响较小,居室内可多采用此类光源。局部照明时,应用遮光性好的台灯,以阻挡这类光源所含的较多红外线辐射。

  国家完善光污染立法

  目前,我国对于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使环保执法人员处理起来有法可依。但在光污染这方面,尚未出台相应的法律。在防治光污染方面,我国的政策法规还需进一步完善。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研究院王俊杰对笔者说:“在我国整治光污染只是简单的原则性规定,只强调应当防治,至于具体如何防治及光污染侵害发生后如何处理则并未提及,也无相应的罚则,不成体系,根本谈不上可操作性。”

  对于如何处理光污染,虽然当前国内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供参考,但在防治光污染的道路上,已有一些其他城市走在了前列。如天津市于2012年5月公布的《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就明确要求设置景观照明设施,不得造成“光污染”,不得影响公共安全;深圳市城管局出台的《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及北站地区户外LED显示屏设置专项规划》,则禁止在纯居住小区内设LED显示屏,避免强光扰民。这一系列地方性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有效减轻光污染对人们生活环境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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